【罪成判囚】設計師藏喉釘及汽油判囚26個月 法官指若混合使用破壞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4/14 11:38

最後更新: 2022/04/14 11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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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有示威者於2020年5月上街抗議《國歌法》,警方其後於銅鑼灣一酒店截停29歲男設計師,並搜出40顆喉釘及3支汽油。涉案設計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,今(14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6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藏有的40枚喉釘本已具有攻擊力,放在馬路上可阻礙車輛前進及刺穿車輪,若混合汽油彈使用,更可造成強大破壞。

被告梁漢滔(29歲),報稱設計師,被控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0年5月28日,在銅鑼灣利園山道鳳鳴大廈管有40顆喉釘、噴漆、1把鉗及3支載有汽油的玻璃瓶等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是努力上進的年輕人,犯錯實屬不幸,不幸中之大幸是被檢獲的物品中,即時構成危險的僅有喉釘,而剪鉗、噴油等物品相對危險性較低。

代表律師續指,案發時未有社會事件發生,被告身上亦沒有藏有已製成的汽油彈。被告雖被裁定意圖摧毀財產,但管有的物件破壞性不高,冀法官下調量刑起點。

法官判刑時指,控罪罪行嚴重,在被告犯案前發生多宗違法遊行示威及非法集結事件。案發時被告竟藏有3支共含2.3公升的汽油及40枚喉釘。法官指喉釘本已具有攻擊力,放在馬路上可阻礙車輛前進及刺穿車輪,若混合汽油彈使用,更可造成強大破壞。

法官表示考慮到代表律師求情指,當日案發地點沒有非法集結,被告身上亦沒有藏有可即時使用的汽油彈。被告沒有刑事紀錄,承認不少案情,節省法庭時間,遂判被告入獄26個月。

案情指,有示威者於2020年5月24日在灣仔一帶抗議《國歌法》及《國安法》。警方4天後於銅鑼灣鳳鳴大廈一酒店監視被告,於被告離開房間後截停他,並搜出1個透明膠瓶、1個白綠色玻璃瓶及1個金屬瓶,各盛有1138、750及415毫升汽油,以及1把長鼻鉗等物品。

警方在被告房間內再搜出13樽伏特加及1個空玻璃樽,閉路電視片段拍得被告4天內曾頻繁進出大廈,並曾兩度空手經樓梯折返,再離開時遭警員截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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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